刑法明確性原則要求立法者對犯罪和刑罰的規(guī)定清晰明確,是良法的重要屬性之一,是法治國原則的重要保障。刑罰是最嚴厲的制裁措施,因此,刑法是所有法律中明確程度要求最高的。明確、清晰地劃定入罪、定罪的界限,有利于限制國家刑罰權的肆意擴張,增進公眾生活秩序的可預見性。目前刑法明確性原則的研究,理論性與體系性不足,明確路徑有效性及
本書系作者20余年刑法學研究的結晶,本書從刑法淵源、刑法體系與刑法方法三個層面,致力于拓展刑法學研究的版圖并突破既有的研究邊界。其理論旨趣在于,對主流敘事保持適度警惕,并不斷嘗試從邊緣地帶反思、挑戰(zhàn)和修正主流敘事,以推動刑法學知識與理論的發(fā)展。 具體而言:(1)在淵源篇中,對罪刑法定主義的下位原則“排斥習慣法”加以全面
本書以“運動員程序性權利”為切入點,以國際體育仲裁院兩類特設機制為樣本,揭示國際體育仲裁機構的程序強制化、權力壟斷化現狀,解析其如何使訴諸仲裁的運動員陷入申請權受限、質證權虛化、申訴權缺失的結構性困境。本書提出內外結合的救濟原則,主張行業(yè)自治機構初審+體育仲裁機構復審的雙層機制,既尊重體育行業(yè)的專業(yè)判斷,又通過二次仲裁
本書旨在回答在市場經濟環(huán)境下,律師為何需要追求正義,如何追求正義。突破傳統(tǒng)國家主義與職業(yè)主義理論訴諸身份倫理的局限,以契約理論重構律師職業(yè)倫理,建立“原初-主-子”三級契約論證模型:原初契約以社會公平原則闡明律師職業(yè)公共責任的實質;主契約界定律師為“國家-社會”法治互動的中介協(xié)調者;子契約則具體構建律師正義踐行的雙向實
本書為基金投資方向的實務指南,全書共分四篇,分別為并購基金篇,主要從并購基金的基本概念,到架構搭建的合規(guī)性及并購基金與上市公司的關系等方面展開;私募基金篇,主要以案例貫穿解讀私募基金在募集階段、投資管理階段、退出階段的爭議焦點;S基金篇,主要從s基金交易、合規(guī)要點解析、s基金轉讓等方面展開;投資專題篇,分別以企業(yè)沖刺I
本書聚焦通信領域標準必要專利訴訟熱點問題,立足于國內外通信領域標準必要專利司法實踐,深入剖析全球成熟的理論知識和司法判例,對FRAND原則、劫持和反劫持、禁令、費率、管轄、反壟斷等問題進行重點解析,梳理總結各訴訟熱點問題的背景、性質以及對策,可為本領域相關從業(yè)者學習、應對標準必要專利訴訟糾紛提供參考。
在現代世界,正當法律程序已經成為一項普遍的司法原則。本書嘗試呈現一幅有關其早期發(fā)展的復雜圖景,指出它與中世紀晚期到近代早期歐洲社會及思想的重大變動的內在關聯,尤其是在宗教方面的根源。本書試圖說明,除了從權利角度理解這項原則及相關操作,我們還有理由把它理解為一種試圖控制或隱藏不可克服的敵意的機制,并進一步從這個角度觀察和
本書分上、下兩冊,系統(tǒng)介紹了犯罪學的核心知識。上冊是基礎論和原因論,共五章,除緒論外,闡釋了犯罪學思維和方法論、犯罪原因與犯因性因素、犯因性環(huán)境因素以及犯罪行為發(fā)生機制等內容。下冊是現象論和對策論,共九章,闡釋了犯罪現象、犯罪人、暴力犯罪、財產犯罪、性犯罪以及犯罪處理和犯罪預防等內容。本書在概念的確定、定義的論述、內容
本書分上下兩冊系統(tǒng)介紹了犯罪學的核心知識。上冊是基礎論和原因論,共五章,除緒論外,闡釋了犯罪學思維和方法論、犯罪原因與犯因性個人因素、犯因性環(huán)境因素以及犯罪行為發(fā)生機制等內容。下冊是現象論和對策論,共九章,闡釋了犯罪現象、犯罪人、暴力犯罪、財產犯罪、性犯罪以及犯罪處理和犯罪預防等內容。本書在概念的確定、定義的論述、內容
在網絡技術日新月異的數字時代,開放互聯的網絡空間為全球帶來了前所未有的便利與機遇。與此同時,網絡攻擊、數據泄露等安全威脅也如影隨形,成為各國國家安全的“心腹大患”。本書聚焦網絡安全國際合作法律制度,以前瞻性視角梳理其從1999年起步至今的探索發(fā)展、快速推進與曲折前行歷程,深度剖析現行制度“務虛”大于“務實”的困境——合